关于2021年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评奖项等级暨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项目的公示
公告发布日期:2021/8/23
关于2021年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评奖项等级暨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项目的公示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乐职院通〔2021〕42号)文件要求,结合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21〕270 号)、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四川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21〕301号)等文件精神,经部门申报科技处共接收28个项目,其中26个项目符合本次申报条件,申报结束后按相关文件增补一项(《基于生产工艺革新的双创实践型人才培育的改革与实践》,增补信息已于8月17日在科技处网站公示( 该项目拟评院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,获奖计划单列。),本次共计接收27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。
经专家评审,科技处与教务处举行了专题工作研讨会形成了初评结果,提出2021年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评奖项等级,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拟推荐排名前8名的成果奖项目和计划单列项目《基于生产工艺革新的双创实践型人才培育的改革与实践》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。2021年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评奖项等级于8月18日提请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票决审议,现予以公示,2021年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评奖项等级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1年8月23日-8月25日),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项目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(2021年8月23日-9月3日),教职工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科技处、纪委办公室实名反映。
科技处
2021年8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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